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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书
1、按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的要求,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为载体,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或者类似功能服务的,应当执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本产品与证券咨询和投资顾问相关的内容由上海东方财富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财富”)提供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为载体本产品与的证券投资咨询和投资顾问相关内容的服务。上海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专业机构(证券咨询资格证书编号:ZX0064),具备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必要条件和专业能力,公司提供相关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具备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已经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
2、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投资建议服务内容包括投资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建议等。客户在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后需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3、本产品提供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和投资顾问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实时解盘,依据技术指标的交易系统和选股模型,依据数据模型的选股方法等,。并通过产品的文字,指标,交易系统,选股结果等方式显示。您在接受本产品前,必须仔细阅读相关说明书、了解其实际功能、信息来源、固有缺陷和使用风险。由于您自身原因导致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使用不当或受到病毒入侵、黑客攻击等不良影响的,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本产品中具有选择证券投资品种或者提示买卖时机功能的,会向您介绍其方法和局限。本产品如有提供买入、卖出建议、股票池等投资建议,仅供您参考,不能确保您获得盈利或本金不受损失。您应基于独立的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投资损失。
4、本产品提供的投资建议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是在任何市场环境下长期有效。
5、作为投资建议依据的证券研究报告和投资分析意见等,可能存在不准确、不全面或者被误读的风险,您可以向东方财富公司了解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和发布时间以及投资分析意见的来源,以便在进行投资决策时作出理性判断。
6、东方财富公司会向您介绍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收费标准和方式,按照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与您协商并书面约定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的安排。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收费切勿向证券投资顾问人员或其他个人账户支付。
7、公司东方财富及其母公司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任何员工给予您的保证获利或不会发生亏损的任何承诺都是没有根据的,类似的承诺不会减少您发生亏损的可能。东方财富公司严格禁止其员工向您做出类似承诺,如若发生,纯属个人行为,东方财富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外如果您发现投资顾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利益冲突情形,如泄露您投资决策计划、传播虚假信息、进行关联交易等,为保证您的权益,您有权向东方财富公司投诉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8、东方财富公司存在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停业整顿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职责的风险。东方财富公司的投资顾问人员存在因离职、离岗等原因导致更换投资顾问服务人员并影响服务连续性的风险。
9、作为客户,您应向东方财富公司说明您自身的资产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等情况并接受评估,以便于东方财富公司根据您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服务需求,向您提供适当的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同时,您应向东方财富公司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和服务获取方式,如有变动须及时向东方财富公司进行说明,如因您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您未能及时获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责任将不得不由您自行承担。
10、在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时,您应保管好自己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和相应的密码,不要委托证券投资顾问人员管理您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代理买卖证券,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将由您自行承担。
11、由于您未能如实填写《用户调查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投资者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投资者投资损失的所有因素。投资者在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业务规则、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及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不以任何方式向投资者作出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特别提示:投资者签署本风险提示书,表明投资者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风险和损失。